石河子大學學生宿舍樓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實施地區(qū):八師
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石河子大學北苑新區(qū)
3.工程規(guī)模:本項目宿舍樓總建筑面積43200平方米,其中1#樓建筑面積 9796.43 ㎡,建筑占地面積 1579.88 ㎡,地上六層,框架結構;2#樓建筑面積 9732.88 ㎡,建筑占地面積 1579.88 ㎡,地上六層,框架結構。3#樓、4#樓、5#樓規(guī)模相同,總建筑面積 23670.69 ㎡,建筑總占地面積3843.45 ㎡(單棟建筑面積 7890.23 ㎡,建筑占地面積 1281.15 ㎡),地上六層、框架結構及配套室外給排水、消防、采暖、供電、地坪、綠化等設施。
4.本次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標段名稱招標范圍工期(天) 石河子大學學生宿舍樓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本建設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采購、工程施工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內容。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及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總責,為交鑰匙工程。負責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和和缺陷責任期工程修復工作,配合項目法人完成部門協(xié)調、項目審計及交竣工驗收等工作。0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條件: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以及與發(fā)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自治區(qū)外企業(yè)已辦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區(qū)外建設工程企業(yè)進疆信息登記。 3.1.1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 一 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建筑一級或注冊工程師;項目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 一 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若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符合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的,允許兼任項目總負責人。 3.1.2 類似業(yè)績:滿足規(guī)模具有40000平方米及以上框架、框剪或剪力墻的建筑工程; 3.2 投標單位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 本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單位及其評估單位,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經招標人公開后可以參與本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1)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2 家; (2)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根據本項目特點和復雜程度,合理明確牽頭單位及各自責任分工和權利,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xié)議,聯(lián)合體雙方需滿足各自專業(yè)在本項目中的資質要求,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的投標。 投標人的企業(yè)相關信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可查詢。 3.5單位負責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投標無效。
四、投標須知
注:投標單位須辦理CA數字證書和法人證書,通過CA數字證書登陸兵團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進行填報入庫信息;信息審核后方可進行在兵團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各主體類型下領取招標文件。
五、招標文件獲取
領取時間:2020年09月11日 00:00:00至2020年09月17日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