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上安電廠車輛運輸保障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 上安電廠車輛運輸保障服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guī)模:配置項目經理和司機61人,其中:項目經理1人、司機60人。
司機包括大客司機29人、貨車司機12人、小車司機14人、加油工4人、門衛(wèi)1人。
服務期:本項目按照總服務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標,中標后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每次服務期限為12個月)。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上安電廠車輛運輸保障服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 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道路運輸服務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得轉包、分包。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0年10月23日09時00分到2020年10月28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15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