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所車輛超限超載動態(tài)檢測系統(tǒng)保養(yǎng)維護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新財公開采購-2020-30 招標編碼:CBL_20201229_104499098
開標時間:2021-01-19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金來源: 國內政府資金 投資金額:242.786萬元
新鄭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所車輛超限超載動態(tài)檢測系統(tǒng)保養(yǎng)維護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新財公開采購-2020-30
2、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2427860元
最高限價:2427860元
5、采購需求:
5.1、項目 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yè)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guī)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的 “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 ”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任何一個名單內。
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信用中國”( )和“中國 ”( );
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
3.4、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被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
投訴人在全國范圍12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虛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5、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lián)。
3.6、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具體資格審查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三、
3、方式:
項目 聯(lián)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