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大道(S118)建設工程(二標段)施工總承包 >補充公告 >現(xiàn)對2021年2 月8日發(fā)布的太平大道(S118)建設工程(二標段)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補充說明: >一、確定中標人原則: >①投標人可同時參加太平大道(S118)建設工程(二標段)施工總承包(下稱二標段)和太平大道(S118)建設工程(一標段)施工總承包(下稱一標段 )的投標,但一標段與二標段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個標段; >②若某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中同時評審排名第一,則按照優(yōu)先中最高投標限價較大標段的原則,將其確定為二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同時視為自動放棄一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 >③如果出現(xiàn)某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標資格的,僅在該標段內按照已確定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依次上升替補定標,以此類推;若替補上來的中標候選人已成為其他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則該單位不得成為該標段的中標人,由該標段排名其后的中標候選人上升替補定標,并以此類推;若該標段所有中標候選人都不能成為中標人,則該標段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④若某標段在確定中標候選人后,因其他原因導致該標段重新招標或中標通知書尚未發(fā)出,將不影響其他標段中標人的確定。>⑤若某標段招標失敗不影響另一標段的開標、評標、定標等工作,另一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按評審排名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某標段招標失敗而重新招標的,另一標段的中標人不能再成為該項目重新招標標段的中標人。 >二、太平大道(S118)建設工程(二標段)(K5+300~K11+840)主要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新建道路(含節(jié)點立交)、涌橋(高平橋、分水橋)、排水、交通、照明、綠化景觀工程等;(具體以招標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三、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4名或通過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4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四、本項目原招標公告內容與本補充公告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 > >日 期:2021 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