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節(jié)能減排政策,推動綠色交通發(fā)展,減少船舶靠泊期間大氣污染, 江蘇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6、7、8、10 號” 輪計劃在船舶營運期間加裝船舶岸電船載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采用低壓上船,不間斷并網方式,上船電壓和頻率為 0.45kV/60Hz。船舶靠港使用岸電期間,船舶所有發(fā)電機組停止運行,全船電力由岸基電源系統(tǒng)維持供電。船舶在岸電接入和斷開時, 通過船載岸電系統(tǒng)自動同步和自動負荷轉移控制單元,跟蹤岸基電網電壓、頻率、相位差等,進行短時自動/手動并網、自動負載轉移。船舶岸電船載系統(tǒng)應確保船舶的電力負載供應,并保證供電質量的穩(wěn)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本招標項目共 1 個標段。
6 號 |
中國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7 號 |
中國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8 號 |
中國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10 號 |
中國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二、招標范圍:
整個船舶岸電船載系統(tǒng)的設計及送審、制造、運輸、裝卸、電纜及支架等輔材提供、安裝、配電板改造、延伸報警接入、調試、船級社審圖、檢驗、呂四電廠/烏沙山電廠碼頭試送電及調試、操作人員培訓及現(xiàn)場服務、備品備件, 維修專用工具、圖紙及技術資料等全套在內的交鑰匙工程。
交貨施工期限:(1)中選人必須確保供貨期,在收到中選通知書后 3 個月內,完成設計、送審以及設備的生產;(2)采購人根據標的船運營規(guī)劃,需提前 5 天以上通知中選人標的船國內預計靠泊日期,如滿足登輪施工條件,中選人須按時上船,3 個月內完成整個總包工程。
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3.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3.2.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2.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3.2.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3 專用資格條件
3.3.1 投標人須提供近四年(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船舶岸電船載項目(含高壓岸電船載項目)或碼頭岸電項目的總數(shù)不少于 5 個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等,時間以合同中簽字蓋章頁的時間為準,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3.2 投標人具備船舶岸電船載系統(tǒng)設計安裝能力或碼頭岸電設計安裝能力;
3.4 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yè)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yè)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同一法人代表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5 投標人能夠獨立承擔并完成本項目。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憑企業(yè) CA 證書電子鑰匙申購招標文件并辦理后續(xù)投標事宜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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