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為內蒙古托克托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
來源自籌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一期磨煤機磨輥架設備采購招標-2021 年 4 月內蒙古托克托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省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區(qū))
2.2 機組容量:6120MW
2.3 設備名稱:磨煤機磨輥架,磨輥滾軸
2.5 數(shù)量:磨煤機磨輥架 6 套,磨輥滾軸 3 件。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一期 MBF24.0 型磨煤機的 6 套輥架,3件磨輥輥軸;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
2.7 交貨地點:托電公司物資部庫房
2.8 交貨期:合同生效后 1 個月內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3.1 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或者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并提供近三年財務報表。
3.3 投標人應滿足如下信譽要求:
3.3.1 近三年未發(fā)生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行為;
3.3.2 近三年未發(fā)生過重大安全事故。
3.4 本標段僅允許生產商投標,投標人應滿足如下資質和業(yè)績要求:
3.4.1 須提供近三年內年的不少于 1 項磨煤機磨輥架供貨業(yè)績或者磨煤機磨輥軸承箱總成修復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和使用方聯(lián)系方式;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同時投標;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03 月 17 日時至 2021 年 03 月 29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電子商務平臺,/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