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合、那仁、大格勒風電場綠化工程招標公告
1.1項目概況
切吉西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西北約23km處,屬于柴達木盆地東北邊緣地帶。面積約60km2,海拔在3060m~3200m之間。
茶卡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哇玉香卡農場境內的戈壁灘上,西距海西州烏蘭縣茶卡鎮(zhèn)約26km,北距青藏公路(109國道)2.5km,距離西寧市約300km,場址地勢平緩,地形開闊,為國有荒漠化土地。
大格勒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大格勒鄉(xiāng),西距格爾木市約50km,風電場海拔高度2870m。大格勒風電場建筑面積2580㎡。
莫合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距離西寧市約280km,平均海拔為3000米,屬高海拔地區(qū)。
那仁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西側,西距烏蘭縣茶卡鎮(zhèn)約37km,距茶卡鹽湖約16km,海拔高度3200m。
本次招標主要包括切吉西、茶卡、大格勒風電場升壓站的草坪換土(根植土(熟土))、樹木種植、護欄制作安裝及2年養(yǎng)護等內容;切吉西、莫合、那仁風電場風機平臺周圍種植區(qū)松土、地面平整、找坡、播種草籽及2年養(yǎng)護,其中養(yǎng)護所需水源由招標人免費提供,取水地點為就近升壓站。
本項目采用“統(tǒng)招分簽”的方式與各業(yè)主單位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及風電場如下:
序號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風電場 |
備注 |
1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共和風力發(fā)電分公司 |
切吉西、茶卡、莫合風電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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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烏蘭分公司 |
那仁風電場 |
|
4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格爾木新能源分公司 |
大格勒風電場 |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1)大格勒風電場綜合樓內補植補種綠化工程項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內容:
1)綜合樓北側區(qū)域,遵循優(yōu)化、美觀的原則進行綠化。
2)在進行完所有綠化工作后對站內綠化區(qū)域進行白色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
①整理綠化面積共計2688㎡(包括站內站外)。
②沙棗樹33株
③種植新疆楊766株
④種植烏柳樹465米(50株/m)共計23250株
⑤種植丁香樹60縱(10株/縱)共計600株。
⑥樹木種植坑土更換為腐植土、草坪種植土更換為根植土。
⑦高羊茅冷季型草坪種植面積552㎡,單位面積株數(shù):10g/m2。
⑧養(yǎng)護:包括定期澆水、施肥。
⑨電站內外綠化區(qū)域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282米(高度50cm,梅花鐵管)。
(2)茶卡風電場綜合樓內補植補種綠化工程項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內容:
1)茶卡風電場在綜合樓院內綠化區(qū)域內進行補植補種;
2)在進行完所有綠化工作后對站內綠化區(qū)域進行白色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
①整理綠化面積共計1977㎡。
②需補種新疆楊165棵。
③辦公樓周圍需補種榆樹墻210米
④樹木種植坑土更換為腐植土、草坪種植土更換為根植土。
⑤高羊茅冷季型草坪種植面積552㎡,單位面積株數(shù):10g/m2。
⑥養(yǎng)護:包括定期澆水、施肥。
⑦電站內外綠化區(qū)域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178米(高度50cm,梅花鐵管)。
(3)切吉西風電場綜合樓內補植補種綠化工程項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內容:
1)切吉西風電場在綜合樓院內綠化區(qū)域內進行補植補種;
2)在進行完所有綠化工作后對站內綠化區(qū)域進行白色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
①整理綠化面積共計1977㎡(包括站內站外)
②升壓站內種植新疆楊2497株
③種植花灌木丁香樹1600株
④樹木種植坑土更換為腐植土、草坪種植土更換為根植土。
⑤高羊茅冷季型草坪種植面積1145㎡,單位面積株數(shù):10g/m2。
⑥養(yǎng)護:包括定期澆水、施肥。
⑦電站內外綠化區(qū)域梅花面包護欄的安裝341米(高度50cm,梅花鐵管)。
3)在切吉西風電場綜合樓外籃球場內種植80株新疆楊,3500株小榆樹(高1米)
4)切吉西風電場風機平臺周圍地面綠化,共141臺風機,總面積約174000m2,綠化方式采用披堿草、早熟禾和老芒麥草混播的模式,混播比例為1:1:1,密度為25g/㎡。
(4)莫合風電場風機平臺綠化工程項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內容:
莫合風電場風機平臺周圍地面綠化,共225臺風機,總面積約267000m2,綠化方式采用披堿草、早熟禾和老芒麥草混播的模式,混播比例為1:1:1,密度為25g/㎡。
(5)那仁風電場風機平臺綠化工程項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內容:
那仁風電場風機平臺周圍地面綠化,共40臺風機,總面積約50000m2,綠化方式采用披堿草、早熟禾和老芒麥草混播的模式,混播比例為1:1:1,密度為25g/㎡。
(6)本工程要求植物養(yǎng)護?;钇趦赡辏⒐を炇蘸细窈蟮牡谝荒辏⒐を炇兆C書簽發(fā)之日起之后的12個月)為第一年的?;钇?,保活期第一年的成活率需≧85%及以上;第一年驗收后的12個月為第二年的?;钇冢;钇诘诙甑某苫盥市瑷R80%及以上,所有未成活部分須補栽補種。
1.2.2項目實施地點:
序號 |
風電場名稱 |
項目實施地點 |
距省會城市距離 |
備注 |
1 |
切吉西風電場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 |
距西寧27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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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茶卡風電場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哇玉香卡農場境內 |
距西寧3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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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格勒風電場 |
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大格勒鄉(xiāng) |
距西寧7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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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莫合風電場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切吉鄉(xiāng) |
距西寧26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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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那仁風電場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哇玉香卡農場境內 |
距西寧300公里 |
1.2.3工期要求:
項目總工期45天。計劃開工時間2021年4月15日,竣工時間2021年5月31日,?;钇?年(竣工驗收完成后2年)。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充分考慮種植苗木的最佳種植時間,在約定的總工期期限內自行考慮種植時機)。
1.2.4 施工用水、用電
施工用電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發(fā)包人可提供取水點,取水點為切吉西、茶卡、莫合、那仁、大格勒風電場升壓站,施工現(xiàn)場距離取水點不超過20公里,產生的費用由實施單位自行承擔。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其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中包含園林綠化內容的、具備園林綠化實施作業(yè)能力的企業(yè)。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檢索結果為準。
1.5 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至少3項正在實施或已完成的綠化項目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