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兆瓦光伏發(fā)電項目光伏區(qū)主體工程施工標段預招標 招標公告
本工程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高昌區(qū)七泉湖50兆瓦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吐魯番市高昌區(qū)七泉湖光伏產業(yè)園,場址以南距離吐魯番市高昌區(qū)約21.9km,以東距離七泉湖鎮(zhèn)約9.8km,東側為園區(qū)道路,沿S202省道距離G30連霍高速公路吐魯番立交橋約30km,交通條件較為便利。場區(qū)地貌為山前緩傾斜礫質平原區(qū),地形平坦,地勢開闊,平均海拔約640米。本項目裝機容量為交流側50MW,直流側60.20352MWp,采用540Wp單晶硅雙面雙玻組件,共計16個光伏發(fā)電單元,配套建設1座35kV開關站,以2回35kV出線(同塔雙回)接入同期配套建設的華能七泉湖光伏產業(yè)園220千伏匯集站。
2.2項目計劃于:2021年10月開工建設,2021年12月31日建成并網發(fā)電。
2.3規(guī)模:交流側50MW,直流側60.20352MWp。
2.4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標段招標為:光伏區(qū)主體工程施工。
2.5生效條件:預招標的項目履行通過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并通過集團公司備案,取得公司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如果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2項20MW及以上類似本標段工程施工業(yè)績(含施工、PC、EPC)。(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具備5年及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電力行業(yè)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28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0月10日17時00分止。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18701298819, ;
傳 真:010-51957412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郵箱:1051008819@qq.com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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