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 關于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二次招標)(項目編號: TYZFCG-YS2021-07)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二次招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TYZFCG-YS2021-07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4200000.00 元
最高限價:4200000.00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饒購2021F000500203 | 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 | 1 | 項 | 420000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新版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法人委托書原件(法人參加無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證原價、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開標前兩個年度內(nèi)任意一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4.1投標人須提供開標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發(fā)票、銀行納稅轉賬憑證、稅務局出具的納稅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
1.4.2投標人須提供開標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社保繳納發(fā)票、交納社保的銀行轉賬憑證、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繳納社保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6.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
1.6.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
1.6.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 ”網(wǎng)站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網(wǎng)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且不允許成交人以任何名義進行轉包。(提供承諾函)。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1、特別提示: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必須用CA鎖在中報名,未按照要求報名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供應商對保證金相關事項有任何疑議,請致電:新點客服:4009980000)2、凡下載本招標文件的單位,必須就此采購項目的相關事宜詳細咨詢。否則參與投標即被視為已經(jīng)充分了解了招標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擔招標文件范圍內(nèi)的所有要求(投標前如有不明之處應向采購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詳細了解。3、以上公告內(nèi)容如有變動,將在相關網(wǎng)絡媒體上另行通知。4、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采購人信息
玉山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配置參數(sh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