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1鍋爐脫硝催化劑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1鍋爐脫硝催化劑改造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qū)國家鋁業(yè)工業(yè)園區(qū)
2.2.項目規(guī)模:2×320MW供熱機組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8月20日-9月13日實施,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開工日期以具備施工條件算起?,F(xiàn)場施工工期為25天。在檢修完工、機組啟動前完成所有安裝,調試配合等各項工作,具備正式投運條件。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79/18-QT-22801 |
1號鍋爐催化劑改造 |
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1鍋爐脫硝催化劑改造,包括供貨、拆除、廢舊處置、安裝、試驗檢驗、運輸、反應器內密封、設備的恢復等。拆除脫硝上層及中層催化劑224箱(單元高度為873mm,體積316.8m);由應答方提供新鮮催化劑224箱(單元高度為873mm,體積316.8m),含運輸并負責安裝,下層催化劑防護及疏通;拆除的224箱(單元高度為873mm,體積約316.8m)催化劑由應答方進行廢舊處置及運輸,相應的設備和物資采購、運輸及存儲,相應的工程安裝,試運行,消缺,技術培訓和最終交付投運,售后服務等,施工中安全文明生產措施等。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 |
5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號鍋爐催化劑改造】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能是關聯(lián)單位或上下級企業(yè))應具有脫硝催化劑全尺寸實驗檢測評估CNAS認可(認可的檢測范圍應至少包含脫硝催化劑活性、脫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轉換率、壓降、比表面積、主要化學成分、抗壓強度、磨損強度等相關參數(shù)),并提交CNAS證書以及認可范圍附表。
7.投標人應為脫硝催化劑的設計及制造企業(yè)。
8.投標人需具備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9.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18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日內不少于1項300MW及以上容量鍋爐脫硝蜂窩式催化劑供貨業(yè)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內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
10.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7-12 11:36到2023-07-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