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項目鐵路專用線EPC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清遠電廠二期2×1000MW擴建工程項目鐵路專用線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清遠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 清遠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鐵路專用線自京廣鐵路冬瓜鋪站北京端引出,并行京廣鐵路西側,以隧道穿越雞嘴山后,折向東以橋梁先后上跨京廣鐵路(K2101+660)及省道S253,自灘石尾村附近折向西南進入電廠廠址并設企業(yè)站。專用線全長9.44km,設車站2座,即冬瓜鋪接軌站和電廠企業(yè)站。沿線設有大中橋5座,隧道1座。
專用線二期工程在電廠企業(yè)站內增設一臺雙車翻車機,將電廠站4、5道由原設計存車線調整為重、空車線,以滿足二期工程運煤需求。另專用線二期項目與一期項目同步實施,專用線年運量由440萬噸增加至880萬噸,為滿足專用線作業(yè)需求,需對接軌站冬瓜站5道、7道進行適應性改造,對冬瓜鋪站7#、35#道岔以及7#-33#岔間線路進行升級改造。
2.1.2招標范圍:鐵路專用線電廠站二期及冬瓜鋪接軌站升級改造、區(qū)間增設隔離柵欄的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尾工消缺、竣工驗收各階段工作,交付并修復其任何缺陷的全部工作,費用包含在本工程內。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全面負責。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 發(fā)包人要求”。
2.13 工期:計劃于2023年9月10日開工,2024年2月10日結束,工期5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鐵道行業(yè)工程設計甲(Ⅱ)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鐵路專用線或涉鐵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鐵路工程)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鐵路專用線或涉鐵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鐵路專用線或涉鐵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8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