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南昌昌北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機場工程設計四標段-生產輔助設施工程設計項目已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南昌昌北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fā)改基礎【2023】8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昌昌北國際機場 ,建設資金來自民航發(fā)展基金、財政基金、企業(yè)自籌及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資本金50%,銀行貸款50%, 受南昌昌北國際機場 的委托,現就該工程項目設計進行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
1.1招標項目
1.2建設 目前,南昌昌北國際機場擁有T1航站樓2.7萬平方米、T2航站樓13.13萬平方米(含在建C指廊3.47萬平方米),跑道3400m,停機位72個,可滿足A330、B777、B747等各類大、中大型客機全重起降。本期新建T3航站樓,面積約為32萬平方米;交通中心總建筑面積約為7萬平方米;停車樓總建筑面積約為12.26萬平方米;新建第二跑道(3600m×45m)及滑行道系統(tǒng);以及綜合業(yè)務用房、專項業(yè)務用房、生活服務用房、生產輔助及生活輔助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
本標段主要包括機場辦公樓、倒班宿舍、職工食堂、生活服務中心、安保業(yè)務用房、ITC大樓、急救中心、小區(qū)室外綠化、小區(qū)道路及停車場的勘察設計工作。本標段新建建筑面積總計約9.87萬㎡,其中,機場辦公樓建筑面積約3萬㎡;倒班宿舍建筑面積約2.5萬㎡;職工食堂建筑面積約3700㎡;生活服務中心建筑面積約8000㎡,安保業(yè)務用房建筑面積約9500㎡;ITC大樓建筑面積約1.85萬㎡,急救中心建筑面積約4000㎡;新建小區(qū)道路及停車場面積共約20.6萬㎡,小區(qū)室外綠化15.6萬㎡。
本項目內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總高度應滿足機場凈空限制高度要求,建筑總高度不得突破45米,同時需滿足南昌昌北機場控制性詳規(guī)的要求。
1.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招標范圍
2.1 勘察:
中標人應完成本標段范圍內的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工作。具體設計范圍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2 設計:
2.2.1 設計內容:
工程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機場辦公樓、倒班宿舍、職工食堂、生活服務中心、安保業(yè)務用房、ITC大樓、急救中心、小區(qū)室外綠化、小區(qū)道路及停車場等上述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各階段設計優(yōu)化調整、相關專項設計、BIM技術應用以及后續(xù)服務工作。中標人的服務范圍及提交的設計成果應完全滿足合同及國家頒布有關規(guī)范的全部規(guī)定和要求。
生產輔助設施工程各單體建筑平面位置示意圖(暫定)
2.2.2 設計范圍:
2.2.2.1本次設計包括機場辦公樓、倒班宿舍、職工食堂、生活服務中心、安保業(yè)務用房、ITC大樓、急救中心、小區(qū)室外綠化、小區(qū)道路及停車場等。
2.2.2.2設計范圍具體如下:
(1)以上單體設計專業(y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結構工程、電氣工程、暖通工程、裝飾裝修(含精裝修)工程、弱電工程、給排水工程、設備工程(含直梯、飲水機等)、消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室外工程(含小區(qū)道路、停車場)、人防工程等。
(2)以上單體專項專題范圍包括:幕墻專項設計,建筑室內及室外泛光照明專項設計,節(jié)能設計,綠建設計,裝配式設計,廚房設計,標識設計,建筑聲學設計(如有)等。
(3)完成上述設計范圍內所有工程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建設期間圖紙變更修改,并相應提供駐場設計、施工招標文件技術要求、配合發(fā)包人施工標段劃分、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階段的設計駐場服務、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和參加試運行、竣工驗收、行業(yè)驗收等服務。
(4)與本期工程相關的(包括但不限于市政、交通、通信信息工程等項目)設計銜接及相應的設計,配合分段或分項設計人完成設計等。
(5)BIM正向設計:本標段范圍內BIM正向設計,含初步設計、施工圖階段模型設計、調整、整合及施工階段BIM應用審核及BIM模型交付等工作,施工深化和竣工階段的BIM模型審核;配合各階段審查(含行業(yè)審查),并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勘察人應采用專業(yè)的地質三維建模軟件建立工程范圍內地質三維模型,具體要求詳見《勘察BIM專項要求》。
(6)根據機場人防規(guī)劃要求,考慮人防工程設計,并形成設計說明及圖紙,配合發(fā)包人完成各階段的人防報批工作。
(7)配合發(fā)包人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xù)。如需投標人提供設計文件、圖紙等辦理行政許可手續(xù)的相關材料,投標人應免費提供。相關行政許可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函)所需的建設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包含人防、消防技術審查)所需的施工圖紙及相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登記與施工許可證所需的相關材料、竣工驗收(規(guī)劃、人防、消防等專項驗收納入聯合驗收)所需的相關材料等。
(8)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計內容,若位置或規(guī)模發(fā)生變更,一切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承包人應無條件遵從。招標人有權對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設計范圍進行調整,聯合體各成員應無條件接受。
具體設計范圍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3.2資質要求: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1)和(2)資質:
(1)投標人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2)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
3.2.2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須具備其在聯合體協議中承擔的相應工作范圍的資質。聯合體協議未約定專業(yè)分工的,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yè)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成員共同完成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yè)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完成的,按照各自專業(yè)分工對應的專業(yè)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3.3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須至少具有一個單體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國內公共建筑工程設計項目業(yè)績(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的業(yè)績均予認可)。
3.4
3.5投標人為外埠來贛設計單位(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須按江西省住建廳《關于省外進贛勘察設計企業(yè)實行信息告知承諾的通知》(贛建科設〔2019〕44號)文件精神辦理了“省外企業(yè)信息登記”。
3.6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日前,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 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7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最多允許2家單位聯合,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本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該成員單獨的投標或該成員除其最終簽訂聯合體協議所組成聯合體外所參加的其他所有聯合體的投標,將被廢標處理);
投標時,應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為聯合體牽頭單位,由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一份聯合體協議書,證明其牽頭單位資格,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聯合體各成員的設計工作范圍。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整個合同實施階段的設計及協調工作,并對整個設計工作負責,聯合體成員對自身工作內容負責,并對其他成員的設計工作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8投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須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按要求到達開標現場,并現場簽到,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聯合體投標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僅須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授權,同時需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遞交聯合體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投標文件僅需由牽頭單位簽署即可。
4、招標文件獲取
請各投標人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在 交易網( /web/)自行下載。各投標人請及時關注 交易網( /web/)上發(fā)布的澄清答疑,由于投標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時而產生的后果自負。 備注:投標人須使用本單位的CA鎖下載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9月4日9時30分,地點為 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區(qū)紫陽大道3088號第二開標室)。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開標時間及地點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