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50211]HC[CS]2023010 項目名稱:廈門市杏南中學義務教育營養(yǎng)改善計劃配送供餐服務(后溪校區(qū))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927,600.00元
采購包1(廈門市杏南中學義務教育營養(yǎng)改善計劃配送供餐服務(后溪校區(qū))): 采購包預算金額:1,927,600.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1,927,600.00元 磋商保證金: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采購文件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供應商需滿足以下條件,否則為無效磋商響應:(1)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供應商應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或微型企業(yè)。供應商與大企業(yè)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yè)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yè)。(2)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各方均需為中小企業(yè)。 2.需提供的材料:供應商須按照本項目的項目屬性(服務類)劃分提供相對應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格式詳見第三章。未按規(guī)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錯誤的)將不被認定為中小企業(yè),資格審查不通過。 3.特別說明:(1)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文件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2)供應商應對其出具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中標(成交)結果將同時公告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若供應商出具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責任。(3)本項目所屬行業(yè)為餐飲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依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guī)定及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財采〔2020〕14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磋商小組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中國(福建廈門)”網站(credit.xm.gov.cn)查詢所有供應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時點:查詢本項目磋商截止時間點前三年內的信用信息。 3.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磋商小組將查詢結果網頁打印后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4.信用信息的使用規(guī)則:(1)查詢結果顯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包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其資格審查不合格。(2)聯(lián)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磋商小組將對所有聯(lián)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lián)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lián)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聯(lián)合體資格審查不合格。(3)因查詢渠道網站原因導致查無供應商信息的,不認定供應商資格審查不合格;評審結束后,通過其他渠道發(fā)現(xiàn)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不認定為資格審查錯誤,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4)供應商無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詢結果。若供應商自行提供查詢結果的,仍以磋商小組查詢結果為準。;(2)1.根據《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減輕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成本負擔的通知》(廈財采〔2021〕5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基本資格條件不再要求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改為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采購文件附件)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 2.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作虛假承諾。供應商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若不提供資格承諾函的,應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4.若供應商提供資信證明的,則須提供2022年1月1日以來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若資信證明備注有效期的,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為無效資信證明)。;(3)供應商響應文件中若有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的,該授權書中的單位負責人簽名或簽章以及磋商響應供應商代表的簽名使用打字錄入方式完成的也視為符合資格要求。;(4)供應商應具備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主體業(yè)態(tài)含有“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須提供有效證書掃描件并加蓋磋商響應供應商公章。。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進口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節(jié)能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環(huán)境標志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四、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11-07 ?至 2023-11-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采購文件隨同本項目采購公告一并發(fā)布,供應商應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tǒng)的注冊賬號(免費注冊)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登陸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tǒng)進行文件獲取),否則報價響應將被拒絕。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 五、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3-11-20 09:30:00(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qū)云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4層)D區(qū)談判答辯室3(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開啟 時間:2023-11-20 09:30:00(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qū)云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4層)D區(qū)談判答辯室3(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請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將CA證書提交至廈門市湖里區(qū)云頂北路842號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C區(qū)4樓華滄收標處6。 2.供應商在提交CA證書后,供應商代表應當在廈門市湖里區(qū)云頂北路842號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4層C區(qū)大廳等待,并根據磋商小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應磋商工作直至結束。 3.本項目不接受遠程開標,請供應商在評審當天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用于線上報價,筆記本電腦已安裝系統(tǒng)操作所需的客戶端,具體流程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九、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廈門市杏南中學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杏南路32號 聯(lián)系方式:0592-636098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廈門市海滄街道滄虹路95號工商銀行大廈8樓 聯(lián)系方式:0592-608059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戴秀貞、危青、鄭麗麗 電話:0592-6080599 網址:zfcg.czt.fujian.gov.cn 開戶名: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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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xm-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