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本項目場址位于吉林省長春市朝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盛家大街2158號,規(guī)劃利用長春華濤汽車塑料飾件有限公司廠房屋頂進行光伏電站建設,直流側裝機容量1.49994MWp,交流側裝機容量1.2MW,所發(fā)電量采用“自發(fā)自用”的方式。
2.1.2 招標范圍:包括工程項目范圍內的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含光伏組件,光伏組件配套組件連接接頭、變壓器、開關柜等、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器具的供應,配合現(xiàn)場調試和試驗、參加試運行、竣工驗收,負責質量保修工作)、廠房屋頂加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檢測檢驗、施工圖報審、人員培訓、調試及試運行、性能考核、專項驗收、工程驗收、竣工驗收、技術服務、缺陷消除等工程全過程,并對總承包工程的項目管理、質量、安全、工期、消防、環(huán)保、職業(yè)健康安全、安全評價、資產清冊及歸檔等全面負責,最終向招標人提交一個滿足技術要求和使用性能、質量合格的工程。本項目為EPC總承包,招標人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1)光伏場區(qū):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場地平整、屋頂防水措施施工,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箱變基礎施工、場區(qū)集電線路,場區(qū)圍欄,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tǒng)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
2)本工程建筑物結構形式均為單層門式鋼架廠房,新增加太陽能電池板及安裝裝置,根據加固設計圖紙,對原廠房門式鋼架進行結構加固。加固方案采用兩側增加系桿的方式進行加固。
3)預留集中監(jiān)控系統(tǒng)接口、電氣一二次設備采購供貨、安裝、調試、與調度的通訊等,構筑物及設備基礎土建施工,整站防雷接地,站內給排水、消防施工及備案驗收;含并網和驗收等各種證照手續(xù)辦理、調度協(xié)議、網絡安全協(xié)議辦理。
4)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的設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質量監(jiān)督、功率調節(jié)和電能質量測試、所有性能測試、保護定值提供、并網性能檢測、樁基試驗及實體樁的檢驗、組件檢測、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裝及調試等。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lián)絡、人員培訓等。
5)負責項目相關的專項申報、實施、評價和驗收(環(huán)保、消防、質檢、安全性評價、檔案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yè)健康、供電、防雷接地等)和性能測試(系統(tǒng)效率等)工作(含檢查和驗收的所有費用)。
6)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進場道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等工作;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其它工程項目;施工供水、供電的設計和施工。
7)負責施工用地、運輸通道和施工協(xié)調等協(xié)調工作。
8)負責設備堆場租地,按發(fā)包人文明施工總策劃的有關要求負責進行堆場建設、定期維護工作;負責所有材料、設備的接卸、保管、轉運工作,并做好設備管理臺賬。
9)負責辦理本項目涉及的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施工許可證、規(guī)劃許可證、消防等所有手續(xù),費用含在合同價格中。
10)工程前期各項政府審批、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驗收、第三方質量監(jiān)督檢查、電網接入及并網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招標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guī)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11)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設單位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檔案資料,并于竣工驗收前完成檔案專項驗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12)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國能吉林電力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13)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負責除可研、監(jiān)理、第三方檢測和造價咨詢服務之外的至投產發(fā)電、工程竣工驗收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2.1.3計劃工期(施工):合同簽訂后四個月。
2.1.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標準施工規(guī)范,達到設計技術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