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強化危險廢物監(jiān)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 [2021] 47號)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鄂爾多斯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要求在全市危險廢物環(huán)境重點監(jiān)管單位,開展危險廢物物聯網監(jiān)管工作。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在招標人圖克廠區(qū)內建設危險廢物物聯網設備并完成與鄂爾多斯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2)在招標人烏審召廠區(qū)內建設危險廢物物聯網設備并完成與鄂爾多斯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3)服務方式:符合招標人要求的終端設備,熱敏打印機,電子秤體等(需按照第五章技術服務要求中的內容安裝危險廢物物聯網硬件設備),與鄂爾多斯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并可生成、打印危廢“電子標簽”,標簽樣式應符合《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guī)范》(HJ1276-2022),實現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一碼流轉、數據共享、全程監(jiān)控”。
4)結算及付款方式:完成設備安裝及聯網工作后并達到政府使用要求,驗收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0%,合同簽訂之日起完成三年運維服務后支付剩余10%質保金。支付過程中按照支付比例開局相應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收據,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國家稅收政策調整,該合同稅率發(fā)生變化,結算時不能按原定稅率開具發(fā)票的,產生的稅差在合同總價中做相應調增或調減。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完成設備安裝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2.4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鄂能化公司圖克廠區(qū)及烏審召廠區(qū)。
2.5付款方式:詳見合同條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3.2 2019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已完成的危險廢物物聯網建設項目業(yè)績不少于5份(提供合同相關文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00 :00至2023年12月01日 16: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00 :00至2023年12月12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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