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電廠一期工程已建設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于2005年4月28日開工,1#機組于2007年7月26日投產,2#機組于2007年10月16日投產。本期工程在一期西側擴建,廠區(qū)場地一期時已按4×600MW規(guī)劃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設條件較好。本期擬利用原規(guī)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招標范圍: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配套的的制冷站設備:磁懸浮水冷冷水機組3臺、冷卻水循環(huán)泵3臺、冷水變頻循環(huán)泵3臺、閉式冷卻塔3臺、冷卻水常壓式定壓補水排氣裝置1套、冷水常壓式定壓補水排氣裝置1套、分水器1個、集水器1個(包括電動壓差旁通閥、靜態(tài)平衡閥等)、制冷站自控系統(tǒng)1套的供貨及制冷站自控系統(tǒng)安裝、調試。
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zhèn)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國內制冷站設備(磁懸浮水冷冷水機組(單臺機組制冷量≥950KW)、閉式冷卻塔、定壓補水排氣裝置)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投標人若為所投品牌設備的代理商的,需提供生產廠家的授權書;(2)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