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山西魯晉王曲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一期工程為2×600MW國產(chǎn)超臨界濕冷燃煤發(fā)電機組,于2006年8月投產(chǎn)發(fā)電。王曲公司目前末端脫硫廢水用于灰場降塵;由于灰場庫容即將到達設計值,廢水消納量下降,多余的脫硫廢水需要通過其他安全環(huán)保途徑進行處置,實現(xiàn)脫硫廢水零排放。
招標范圍:
1.脫硫系統(tǒng)水平衡流量計的安裝與測試,確定脫硫廢水常規(guī)水排放量。
2.脫硫廢水旁路煙道噴霧的優(yōu)化設計;
3.脫硫廢水旁路煙道噴霧關鍵裝備的采購、安裝與調試;
4.研究脫硫廢水旁路煙道噴霧后對尾部煙道及相關設備結垢、腐蝕的影響;
5.脫硫廢水旁路煙道噴霧團聚后對粉煤灰影響的研究;
6.對項目實施過程提煉、完善,完成科技成果的轉化。
2.2 主要研究內(nèi)容及預期目標: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
2.3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后400天,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火電廠鍋爐科技研究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高級工程師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員)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火電廠鍋爐科技研究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xiàn)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注:項目負責人須和投標函項目負責人為同一人,當項目負責人不為同一人時以投標函為準。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18 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