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普洱市景谷縣民樂農光互補光伏電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嘎胡村周圍,屬于“云能源水電〔2023〕153號”文明確的新能源項目,該光伏電站直流側裝機容量70.032MWp,交流側裝機容量50MW,容配比約為1.40。
民樂農光互補光伏電站新建1座110kV升壓站,新建1回長約23km的110kV線路“T”接至民樂變~東那變的110kV線路上,導線截面按185mm2考慮。
2.1.2本次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交鑰匙工程。
工作范圍包括除明確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工作,按照接入方案要求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景谷縣民樂農光互補光伏電站110kV送出工程立項、核準等前期所有合規(guī)性手續(xù);送出線路工程勘察設計,水保、環(huán)保,土地、林業(yè)等辦理;送出線路工程及對側變電站有關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建設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并網,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階段質量監(jiān)督檢查及手續(xù)辦理、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辦理征租地協調及征租地補償、地方關系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等。
詳見招標文件和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1.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計劃2024年1月25日前-2024年7月24日,2024年5月31日通過驗收具備帶電條件(關鍵節(jié)點),具體開工時間由發(fā)包人通知確定,但總工期和關鍵節(jié)點不變。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其中:承裝三級、承試三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完成至少2個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EPC或施工總包業(yè)績,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EPC或施工總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8 13: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