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海電廠2024-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購(一年)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硫系統(tǒng)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年度框架合同,分批次供貨,預估石灰石粉用量約為70000噸。有效期為合同簽訂后12個月(暫定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交貨地點:國能浙江寧海發(fā)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生產(chǎn)商須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粉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針對本次招標項目石灰石粉礦源(貨源)廠家的唯一代理授權書和石灰石粉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銷售合同業(yè)績2份,且單份合同供貨量5萬噸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執(zhí)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對應礦源石灰石粉樣品化學成分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委托單位需為投標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