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井洞圍巖地質信息采集裝置的制造與測試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反井洞圍巖地質信息采集裝置的制造與測試 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設備定制及配套測試加工項目,根據(jù)招標方的需求,試制具備無人化獲取反井洞洞壁圍巖圖像、地磁等信息能力的原型裝置;對試制完成的設備進行試驗場地測試、工程條件測試;配合招標方進行試點應用并根據(jù)要求進行改造加工。
2.2 招標范圍
主要內容:包括試制用于反井洞洞壁圍巖地質信息采集的原型裝置和載具以及對試制設備的測試加工改造。
主要工作量:反井洞壁圍巖地質信息采集裝置的制造工作,集成補光設備、圖像采集設備、地磁感應設備、深度記錄設備以及防水防塵系統(tǒng)等;適配斜井及豎井的自行式載具制造工作,包括居中支架、動力及供電系統(tǒng)等;配套工控裝置需具備包括深度控制、實時成像拼接、集成深度和地磁信息等功能在內;試驗場地測試及實地測試,制造模擬試驗用具,在試驗場地開展裝置的補光性能、越障性能以及工控測試,并及時對設備進行加工改造;跟蹤配合招標方的試點應用工作,根據(jù)應用效果及招標方反饋及時修正改進;提交包括機械設計文件、電路設計文件、制造參數(shù)指標、源代碼、說明書等在內的全套技術資料。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18個月內。合同簽訂后6個月,完成反井洞圍巖地質信息采集裝置原型的試制;合同簽訂后7~9個月,進行試驗場地測試及現(xiàn)場實地測試,調試改造裝置;合同簽訂后10~15個月,跟蹤配合試點應用,根據(jù)反饋對裝置進行修正;合同簽訂后16~18個月,根據(jù)招標方要求完成對裝置設備的最終改造加工,交付使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業(yè)績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承擔過至少1項大洞徑(直徑>1m)孔內成像設備或巖土工程科研類非標定制設備研發(fā)項目(提供合同或任務書等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財務狀況良好,無連續(xù)2年虧損(須提供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表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 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