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農牧光互補發(fā)電項目已由 建德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以 2311-330182-04-01-465619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自籌和銀行貸款(資金來源已落實),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標段二)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建德市
2.2 項目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251.64MWp,交流測200MW。本次標段二招標范圍為1個110KV子站,合計直流側裝機容量87.765600MWp,交流側額定容量69.79MW。
2.3 項目工期:214天,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04月30日。
2.4 招標范圍:EPC工程總承包范圍:為本項目(包括光伏場區(qū)、110kV升壓站等)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的前期手續(xù)辦理、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和安裝、調試、試驗和檢驗、并網(wǎng)、試運行、工程各項驗收等全部工作,并負責承擔相應的費用,為“交鑰匙總承包工程”。項目移交前必須滿足電網(wǎng)公司、政府部門及電建新能源集團的相關要求。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不劃分
2.6 其他補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yè)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 資質要求:(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3)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4)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經(jīng)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單個50MW及以上光伏發(fā)電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xié)議書。要求能體現(xiàn)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 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wǎng)頁截圖。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或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且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還需同時提供有效的安全資格證書(B證)。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 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 擬任施工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1.6 中標人數(shù):1
3.2 其他要求:1.不是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由牽頭方單位擬派; (2)聯(lián)合體投標的各成員方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聯(lián)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 (3)聯(lián)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家(含牽頭方),其中具備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方; (4)必須在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中明確其中一家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方、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包括總承包管理、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承擔設計工作的必須為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工作的必須為具備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等相關內容。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進行投標人注冊。完成投標人注冊后,請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24:00時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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