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浙江
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
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電氣安裝工程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浙江 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電氣安裝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AAGXCGFA240229001)。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AAGXCGFA240229001/03
標段(包)名稱: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南京誠志新材料一體化丙烯價值鏈項目電氣安裝
招標內容及范圍:電氣安裝工程
2.2 計劃工期: 90天
2.3 建設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持有合法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施工勞務資質及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jù)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lián)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xié)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lián)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guī)定的情形;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