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點基礎設施維修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站點基礎設施維修工程招標,招標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xiàn)委托重慶招標采購(集團) 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能力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分為三個分包,分包一:南部公司基礎設施維修項目;分包二:西部公司基礎設施維修項目;分包三:北部 基礎設施維修項目。 分包一:合同估算價約1147672.22元;分包二:合同估算價約1499843.9元;分包三:合同估算價約1713571.11元。 2.2招標范圍:各站點基礎設施維修,其中多個項目需涉及分次施工、夜間施工等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相關說明為準。 2.3工期要求 分包一:6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要求12個月;分包二:6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要求12個月;分包三:6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要求12個月,(城南站轉運大廳泊位地面整改項目需分六次進行單獨施工,工期為120日歷天)。 2.4建設 2.5 定標原則:(1)本項目允許投標人投其中一個分包,也可同時投多個分包,但同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分包。若同一投標人在2個及以上分包中同時作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時,則推選該投標人為總限價金額大的分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其余分包不再推選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2)投標人投多個分包的,應分別編制投標文件、分別遞交投標文件、分別遞交對應的投標保證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具體資格要求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為準)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格條件(除業(yè)績明確要求外):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2021年、2022年的各年度財務狀況不虧損。 3.3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4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具有1個已完工且合同總金額不低于(分包一80萬元;分包二100萬元;分包三119萬元)的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業(yè)績合同,且取得對應業(yè)績業(yè)主單位服務評價等級為優(yōu)(或得分95分以上)的評價。 3.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4.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qū)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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