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1.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上灣熱電廠化學運行負責本廠兩臺150MW機組的補給水制備(包含中水深化處理)、全廠工業(yè)廢水處理、循環(huán)冷卻水處理(包含循環(huán)水泵)、汽水取樣站取樣分析、爐內加藥調整、工業(yè)消防水系統(tǒng)運行、油庫房的巡檢等工作。主要包括補給水處理系統(tǒng)和廢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和調整,爐內配藥加藥調整,汽水取樣和一次熱網冷凝水取樣試驗分析,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及工業(yè)消防水系統(tǒng)運行以及水處理系統(tǒng)和廢水處理系統(tǒng)、中水深化處理設備的巡檢和定期工作,補給水處理系統(tǒng)和廢水處理系統(tǒng)各水池和水箱的定期清理,各加藥箱和計量箱的定期清理。具體工作范圍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投標。
2.1.2服務期:2024年_11月01日0:00起至 _2027年10月_31日24:00止。
2.1.3服務地點:內蒙古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zhèn)上灣熱電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火電機組輔助化學系統(tǒng)運行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履約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30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