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洛陽黃河公鐵大橋、沁陽沁河鐵路大橋防洪影響補救措施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已由《國鐵集團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鐵發(fā)改函〔2024]97號)批準實施, 該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就洛陽黃河公鐵大橋、沁陽沁河鐵路大橋防洪影響補救措施設計組織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洛陽黃河公鐵大橋、沁陽沁河鐵路大橋防洪影響補救措施設計
2.2 項目編號:0635-2401N398BH
2.3 項目概況: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洛陽黃河公鐵大橋位于洛陽市孟津區(qū),距上游西霞院水文站約7.8km,位于洛陽市孟津區(qū)既有G208黃河大橋上游,跨越右岸黃河大堤。左岸鐵路引橋位于 G208 黃河大橋上游約 180m,公路引橋與既有G208相接。
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沁陽沁河鐵路大橋位于焦作市沁陽市,距五龍口水文站下游約28km,于東沁陽村出沁北滯洪區(qū)后跨越沁河,依次跨越沁河左岸大堤、沁河右岸大堤。大橋全橋跨越沁河,橋梁走向與河道流路基本正交。
2.4 招標范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河道管理的相關要求,根據(jù)新建焦作至平頂山鐵路洛陽黃河公鐵大橋、沁陽沁河鐵路大橋防洪評價報告及其審查意見,進行相應補救措施設計,設計成果經(jīng)黃河水利委員會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并修改通過后,提供正式經(jīng)黃河水利委員會主管部門批準的補救措施設計,并負責取得黃河水利委員會主管部門的評審意見及許可批復。
2.5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取得黃河水利委員會主管部門的評審意見及許可批復之日止。
2.6 質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國家、省、市標準、規(guī)范強制性要求及行業(yè)要求,最終通過相部門批準和審查合格。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河道整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3.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一項防洪影響補救措施設計業(yè)績或水利工程設計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4
3.4.1投標人擬派
3.4.2
注:企業(yè)業(yè)績與
3.5 財務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以上規(guī)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企業(yè)財務報表。
3.6信譽要求:
(1)投標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沒有被暫?;蛉∠稑速Y格,沒有處于財產(chǎn)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狀態(tài)(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
(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公章】。
對于投標人(3)(4)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qū)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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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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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