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團公司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XA-YAGWD-2024-014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安局集團公司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包件號 | 包件名稱 | 產(chǎn)品名稱 | 單位 | 數(shù)量 | 最高限價不含稅(總價/元) | 使用單位 | 服務周期 | 到貨地點 | 技術要求 | 保證金(元) | 備注 |
包件1 | 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 | 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 | 立方米 | 111279 | 2844291.24 | 延安工務段 | 自合同簽訂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延安工務段指定地點 | 詳見招標文件 | 44370 | 富縣東、洛川東、黃陵南、黃陵站、洛川、賀家河、西社、北塬、子長、清澗10站污水拉運 |
備注:
(1)本次招標,投標人必須以包件為單位進行響應,包件內(nèi)明細報價不得有空項,評標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為單位。
(2)招標范圍包括:西安局集團公司延安工務段2025年富縣東等10站污水拉運項目。具體報價范圍、招標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本招標文件中商務、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guī)定為準。
(3)本項目以投標人的不含稅價作為評標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一般納稅人,能開具、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需涵蓋污水處理或污水清運(拉運)的經(jīng)營項目。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服務業(yè)績,投標時提供近年以來至少一份污水拉運的服務合同。
(4)投標人須持有與各污水主要站點站區(qū)的地方污水處理企業(yè)簽訂的污水處理意向協(xié)議或意向接收證明。
(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誠信要求
本次招標不接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5.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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