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漣水華昌化工13.43MWP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漣水華昌化工13.43MWp光伏項目位于北緯 33°50′43″、東經 119°20′19″淮安市漣水縣漣城鎮(zhèn)薛行化工園區(qū)漣新路 28 號華昌化工可利用屋面。本工程由江蘇新能源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采用10kV并網,每個項目各設1個并網點。項目一采用10kV并網,接入華源生態(tài)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項目二采用10kV并網,接入智典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項目三采用10kV并網,接入固廢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10kV光伏系統(tǒng)均采用單母線接線,各配置并網出線1回,計量1回,光伏進線1回,母線設備1回,SVG出線1回。本光伏電站計劃直流側裝機容量13.43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11.28MW,共分為三個廠區(qū),含BIPV屋面,本工程擬建設電站屋面,涉及雙T板部分須使用BIPV方式建設(低支撐支架),其中華源生態(tài)項目(項目一)安裝容量 6.84MWp,交流側容量為 5.7MW;智典新材料項目(項目二)安裝容量4.12MWp,交流側容量為 3.6MW;固廢處置項目(項目三)安裝容量 2.46MWp,交流側容量為 1.984MW。根據(jù)江蘇省發(fā)改委《關于進一步促進煤電企業(yè)優(yōu)化升級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蘇發(fā)改能源發(fā)〔2020〕994號)規(guī)定,考慮本項目地的電網、負荷現(xiàn)狀,本工程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項目并網電壓等級為10kV,運營期為25年。
2.1.2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屋頂及周邊閑置空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場內檢修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土建工程、屋頂荷載鑒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屋頂防水拆除及鋪設、屋頂BIPV施工(低支撐支架)、消防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遠程監(jiān)控、環(huán)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如有)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包括組件、逆變器)、材料采購、接入方案編制并取得供電部門同意接入的批復、一二次接入系統(tǒng)設計并通過電網公司評審、保護定值整定計算、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并網協(xié)議中要求的各項試驗、試運行、辦理并網、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含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取得開工批復起,至取得購售電合同且項目被認定為全容量并網止,不超過120日歷天。
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招標的項目須履行江蘇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由于項目未通過江蘇公司投資決策審議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6MWp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6MWp光伏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6MWp光伏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2-20 16:00:00。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漣水華昌化工13.43MWP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江蘇公司新能源公司漣水華昌化工13.43MWp光伏項目位于北緯 33°50′43″、東經 119°20′19″淮安市漣水縣漣城鎮(zhèn)薛行化工園區(qū)漣新路 28 號華昌化工可利用屋面。本工程由江蘇新能源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采用10kV并網,每個項目各設1個并網點。項目一采用10kV并網,接入華源生態(tài)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項目二采用10kV并網,接入智典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項目三采用10kV并網,接入固廢廠區(qū)配電房10kV母線。10kV光伏系統(tǒng)均采用單母線接線,各配置并網出線1回,計量1回,光伏進線1回,母線設備1回,SVG出線1回。本光伏電站計劃直流側裝機容量13.43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11.28MW,共分為三個廠區(qū),含BIPV屋面,本工程擬建設電站屋面,涉及雙T板部分須使用BIPV方式建設(低支撐支架),其中華源生態(tài)項目(項目一)安裝容量 6.84MWp,交流側容量為 5.7MW;智典新材料項目(項目二)安裝容量4.12MWp,交流側容量為 3.6MW;固廢處置項目(項目三)安裝容量 2.46MWp,交流側容量為 1.984MW。根據(jù)江蘇省發(fā)改委《關于進一步促進煤電企業(yè)優(yōu)化升級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蘇發(fā)改能源發(fā)〔2020〕994號)規(guī)定,考慮本項目地的電網、負荷現(xiàn)狀,本工程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項目并網電壓等級為10kV,運營期為25年。
2.1.2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屋頂及周邊閑置空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場內檢修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土建工程、屋頂荷載鑒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屋頂防水拆除及鋪設、屋頂BIPV施工(低支撐支架)、消防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遠程監(jiān)控、環(huán)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如有)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備購置(包括組件、逆變器)、材料采購、接入方案編制并取得供電部門同意接入的批復、一二次接入系統(tǒng)設計并通過電網公司評審、保護定值整定計算、工程施工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并網協(xié)議中要求的各項試驗、試運行、辦理并網、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含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取得開工批復起,至取得購售電合同且項目被認定為全容量并網止,不超過120日歷天。
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招標的項目須履行江蘇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由于項目未通過江蘇公司投資決策審議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6MWp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6MWp光伏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6MWp光伏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2-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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