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工程包頭項目員工(2025年至2027年)通勤車輛租賃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神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承攬了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管理工作和部分EPC總承包項目,為滿足招標人派駐項目現(xiàn)場員工(2025年-2027年)工作日進出現(xiàn)場、上下班、晚上值班、節(jié)假日加班和員工日常臨時事務用車及員工的接送站等工作需求,招標人擬租賃通勤大巴車輛,并且配備專職駕駛員提供交通運輸服務。
2.1.2 標段(包)劃分:一個標段。
2.1.3 服務期限:計劃服務時間2025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實際所需車輛的數(shù)量和啟動、終止日期,根據(jù)甲方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實時調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中包含“包車客運(縣內、縣際、市際)”項目。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通勤車(或包車)服務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及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fā)票掃描件(須提供增值稅發(fā)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查驗截圖)。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fā)票與查詢截圖缺一不可,否則該業(yè)績不予認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