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風機基礎及風機安裝施工工程(標段一)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項目單位為 浙江蒼南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位于浙江省蒼南縣東部海域,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約36km,水深約24m~30m,東西最長約17.0km,南北最寬約6.9km,涉海面積約53.2km2,總裝機容量為40萬kW。
本工程采用220 kV 海上升壓站+陸上計量站,風電場由16 回35kV 海底電纜匯流至海上升壓站,經(jīng)兩臺220/35kV 變壓器(240MVA)升壓至220kV后通過2回220kV海纜敷設至蒼南縣石萍鄉(xiāng)興澳村附近登陸,隨后轉220kV陸纜接至風電場220kV陸上計量站。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風機基礎及風機安裝施工工程擬分為標段一、標段二和標段三共三個標段。本標段即為標 一,具體工作內容和招標范圍如下:
包括35臺5兆瓦級風電機組基礎及風機安裝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施工期臨時航標工程、1座海上測風塔拆除處理等內容。本標段風機基礎型式擬設計高樁承臺基礎、桁架式導管架或單樁基礎方案,要求投標人根據(jù)自身的施工力能及招標人的工期要求自行組合35臺基礎型式方案,并按組合方案計算投標總價。本標段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主體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
(1)一般說明
① 本標段風機基礎施工和風機安裝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提供單樁、高樁承臺、桁架式導管架三種基礎形式工程量和技術要求,最終基礎形式根據(jù)施工單位投標方案確定,按綜合單價據(jù)實結算),主要包括:基礎管樁的材料采購、制作、運輸與施工,附屬構件的制作、運輸與安裝,基礎沖刷防護的制作、運輸與鋪設,以及風機(含塔筒和內部設施設備等)部件的裝卸、組拼裝、運輸、海上安裝、風機調試(含首次送電)配合等。
② 本標段內施工期臨時航標工程,工作對象為本標段所有機位施工期安全用臨時通航和導助航設施的設置與管理維護工作。主要包括航標申請配合、施工期航標工程設計、采購、布設及2年的維護(自航標效能驗收通過之日起算)等。
③ 施工輔助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測量、現(xiàn)場試驗、施工交通、施工碼頭、大型船舶(機械)進出場、供電、供水、照明、通信、綜合加工、倉庫、存料場,以及施工現(xiàn)場辦公和生活建筑設施、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等。本工程施工期間,投標人應負責提供一艘交通船專供招標人使用,且不得兼用于本項目風機基礎及風機安裝施工其他標段中。
④招標人有權根據(jù)實際工期情況和地質條件情況調整本標段實際施工機位數(shù),本標段實際施工機位數(shù),原則上不少于30臺、不多于40臺。投標人投標時應綜合考慮相關費用變化風險,結算時不予調整。
⑤本工程要求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礎施工及風機安裝調試工作,請投標人就工期保障方案作出專項說明,并隨投標文件提交保證工期的施工方案或專題報告。保證工期將作為評標及中標后考核的主要依據(jù),請投標人認真且謹慎編寫。
⑥本風電場工程位于浙江省蒼南縣東部海域,場區(qū)中心點離岸距離約36km,場區(qū)為濱海相沉積地貌單元。風電場位置水下灘面地形較平緩,場區(qū)內地基土表層以淤泥質土為主,海底泥面高程在-32.70~-26.20m(1985高程)之間,整體地形西高東低。場區(qū)離岸距離遠,水深較深,潮差大,極端高水位4.73m,極端低水位-3.38m,根據(jù)風電場東北側琵琶門站的歷史測波資料顯示,各方向的平均波高NNE方向最大,為0.98m,其次為ENE、NE向,分別為0.95m、0.90m。強波向為ENE向,實測最大波高(H1%)為6.7m,其次為E向,實測最大波高(H1%)為6.5m。
琵琶門海洋水文站累年波型、波級統(tǒng)計結果顯示,該地區(qū)波型以涌浪為主,涌浪出現(xiàn)次數(shù)占總數(shù)的61%,風浪出現(xiàn)次數(shù)占總數(shù)的39%。工程區(qū)域范圍內50年一遇有效波高11.96m,風電場五年一遇最大波高達13.4m,有效波高7.2m;二年一遇最大波高9.9m,有效波高5.3m,波長達到100m。風電場的海洋水文基本資料詳見附件1“海洋水文”。
熱帶氣旋是影響本風電場安全運營的主要特殊性氣候。影響浙江沿海的熱帶氣旋平均每年2.5個左右,5~11月各月都有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但主要集中在7~9月,8月最多,約占總數(shù)的35%,7月和9月次之,各占影響總數(shù)的23%。
風電場有效可利用施工窗口期較短,根據(jù)現(xiàn)有氣象資料統(tǒng)計分析,同時根據(jù)對基礎施工、風機安裝船只的了解,一般在風速6級以下、波高小于1.5m、流速小于3m/s時可正常作業(yè)。經(jīng)初步分析,風機基礎施工時間年有效工作天數(shù)約120~140d左右,風機安裝有效工作天數(shù)約100~120d左右。投標人投標過程中須根據(jù)自身經(jīng)驗,結合場區(qū)海洋水文資料對場區(qū)的有效作業(yè)時間進行分析,確定施工設備和工作面,確保風電場按期完成。
根據(jù)鉆孔揭露的地層結構、巖性特征、埋藏條件及物理力學性質,結合室內土工試驗成果和區(qū)域地質資料,勘探深度內(最大勘探深度92.00m,對應高程-118.20m)均為第四系沉積物,共分為5個大層、5個亞層,其中上部①~②層為第四系全新統(tǒng)(Q4)沖海相粉砂、粉質粘土,下部為晚更新世(Q3)陸相、濱海相沉積物。其中淺表層①層淤泥和②層淤泥質粘土層均為流塑狀土,厚度達到25~40m,具有高含水量、高壓縮性、高靈敏度及低強度等特點,屬于欠固結土,工程性能極差,施工時極易發(fā)生溜樁,勘探期間出現(xiàn)自升式船作業(yè)無法作業(yè)現(xiàn)象,需特別注意。風電場的工程地質基本資料詳見附件2“工程地質”。
⑦本工程1座海上測風塔拆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2)風電機組單樁基礎工程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電機組單樁基礎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 鋼管樁制作與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電機組單樁基礎用鋼材與防腐、基礎頂法蘭等材料的檢驗,鋼管樁的材料采購、加工制作,基礎頂法蘭組裝焊接,基礎涂裝、試驗、質量檢查,基礎運輸,施工前掃海、現(xiàn)場沉樁與安裝施工、現(xiàn)場防腐涂層補涂、高應變檢測、驗收等全部工作。同時安全監(jiān)測標段單樁基礎監(jiān)測設備與樁身安裝連接附屬構件的鋼結構采購及檢驗、加工制作、安裝、防腐、質量檢查等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完成。
② 附屬構件的制作與安裝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風電機組單樁基礎中附屬構件(靠船防撞構件、爬梯、內平臺、外平臺、陰極保護、電纜管等)用的鋼材、防腐材料、橡膠護舷等材料的采購與安裝,鋼構件加工運輸,涂裝與試驗,質量檢查,現(xiàn)場安裝與驗收、現(xiàn)場防腐涂層補涂與驗收等全部工作。同時犧牲陽極安裝后保護電位檢測由投標人負責完成。
③ 基礎沖刷防護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風機單樁基礎沖刷防護物料的采購、制作、運輸、施工、質量檢查與驗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礎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完成后(包括使用支腿船施工時拔腿撤場)對海床擾動所引起地形變化的測量、回填恢復工作,并在沖刷防護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產(chǎn)后各進行一次樁周地形測量工作。
④ 其它
投標人應在本標段施工前,對本標段場區(qū)范圍進行一次掃海測量。并按招標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標人施工且與本工程密切相關的工程遺留與配合工作。
以上范圍中,其中由招標人負責采購的監(jiān)(檢)測設備,投標人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安裝并按設計要求預留監(jiān)(檢)測儀器安裝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內對監(jiān)(檢)測設備負有保護的義務。
(3)風電機組高樁承臺基礎工程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機高樁承臺基礎工程 (含附屬構件)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鋼管樁制作與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機基礎鋼管樁及防腐材料的采購、加工、制作、涂裝、試驗、質量檢查、裝船運輸、現(xiàn)場沉樁與安裝施工、高應變檢測、驗收等全部工作。
② 混凝土承臺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機基礎承臺混凝土和鋼管樁填芯混凝土的材料供應和拌和、立模、鋼筋制安、澆筑、拆模、修整、養(yǎng)護和表面防腐、高強預應力螺栓的抽檢及安裝(或其他型式)、零星金屬結構構件制作及安裝、預埋件埋設、同時安全監(jiān)測標段承臺基礎監(jiān)測設備與承臺基礎安裝連接等附屬構件的鋼結構采購及檢驗、加工制作、焊接安裝、防腐、質量檢查等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完成。
投標人報價需注意本工程招標圖承臺頂高程與底高程,由投標人提出降低承臺底高程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等費用,由投標人承擔;由于投標人無法按時完成本工程承臺基礎施工,造成工期滯后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③ 附屬構件制作與安裝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機基礎所涉及的靠船防撞構件、爬梯、外平臺、犧牲陽極裝置、電纜管、橡膠護舷等附屬結構用材料的采購安裝、鋼構件加工運輸、涂裝與試驗、質量檢查、驗收等全部工作。
④ 施工掃海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風電機組基礎施工期內的掃海復測工作,掃海次數(shù)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為基礎施工完成后可能遺留障礙物的清障掃海工作。
⑤ 其他
按招標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標人施工且與本標段工程密切相關的其它合同工程遺留與配合工作。
以上范圍中,其中由招標人負責采購的監(jiān)(檢)測設備,投標人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安裝并按照設計要求預留儀器安裝接口,并對監(jiān)測設備在施工期有保護的義務。
- 風電機組桁架式導管架基礎工程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桁架式導管架基礎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鋼管樁制作與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桁架式導管架基礎所用鋼管樁及防腐材料的采購、加工、制作、涂裝、試驗、質量檢查、裝船運輸、現(xiàn)場沉樁與安裝施工、高應變檢測、驗收等全部工作。
② 導管架制作與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風電機組桁架式導管架基礎所用鋼材與防腐等材料的采購,導管架的加工制作,基礎頂法蘭和導管架的組裝焊接,基礎涂裝、試驗、質量檢查,基礎運輸,現(xiàn)場安裝施工等全部工作。
③ 附屬構件制作與安裝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桁架式導管架基礎所涉及的靠船防撞構件、爬梯、內、外平臺、犧牲陽極裝置、電纜管、橡膠護舷等附屬結構用材料的采購安裝、鋼構件加工運輸、涂裝與試驗、質量檢查、驗收等全部工作。
④ 灌漿施工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桁架式導管架基礎灌漿材料等物料的采購,海上運輸、灌漿、質量檢查與驗收等全部工作。
⑤ 施工掃海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桁架式導管架基礎施工期內的掃海復測工作,掃海次數(shù)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為基礎施工完成后可能遺留障礙物的清障掃海工作。
⑥ 其他
按招標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標人施工且與本工程密切相關的其它合同工程遺留與配合工作。
以上范圍中,安全監(jiān)測標段導管架基礎安全監(jiān)測設備與導管架基礎安裝連接附屬構件的鋼結構采購及檢驗、加工制作、安裝、防腐、質量檢查等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完成,投標人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安裝并按照設計要求預留儀器安裝接口,并對監(jiān)測設備在施工期有保護的義務。
(5)風電機組安裝工程
① 設備部件驗收、碼頭交接與保管
投標人應完成本工程范圍內由招標人提供的風電機組的塔筒、輪轂、機艙、葉片、機組配套升壓設備及相關附件等所有設備物資的驗收、現(xiàn)場卸貨(“招標人指定的車/船板或機位交貨”)、場內二次轉運、倉儲保管、提供調試發(fā)電機等工作。
② 設備部件安裝、驗收
投標人應負責進行本標段工程范圍內的風電機組塔筒、輪轂、機艙和葉片等設備部件的組拼裝,機組配套升壓設備及相關附件的安裝及各類試驗等工作,完成風電機組組合體的場內運輸與現(xiàn)場吊裝,質量檢查和驗收,以及配合進行風電機組設備調試、海上升壓站至每臺風機調試等風機安裝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附屬設施安裝、驗收
投標人應按照風機安裝手冊中相關技術要求,完成本標段工程范圍內風電機組塔筒內所有設備及附件的安裝,塔筒內所有高、低壓電纜的敷設與連接,塔筒內所有二次電纜的連接、所有電纜標識的制作與安裝、塔筒內所有接地線的敷設與連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質量檢查和驗收等工作。
④ 風機安裝完成至啟動前維護
在風機完成安裝、未送電前,根據(jù)技術規(guī)范要求,在風機設備供應商指導下在風機安裝完成后到廠家調試之前開展除濕、檢查工作。風機設備靜態(tài)調試時,投標人還應提供電源,并配合調試工作。
⑤ 其它
按招標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標人施工且與本工程工程密切相關的其它合同工程遺留與配合工作;提供滿足風電機組設備調試用的施工船舶與往返運輸工作。
投標人有保護專用吊裝工具、專用工具的義務,確保施工結束后返還的專用吊裝工具、專用工具外觀整潔、可以繼續(xù)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畢后,及時進行周轉,不得影響后續(xù)施工。
以上范圍中,其中由招標人負責采購的監(jiān)(檢)測設備,本工程中標人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安裝并按設計要求預留監(jiān)測儀器安裝接口,并對監(jiān)測設備在本工程施工期內有保護的義務。
(6)海上測風塔拆除工程
投標人應負責完成場內1座海上風電場測風塔的拆除工作,拆除方案應滿足海洋等主管部門及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具體拆除方案由投標人提交,經(jīng)招標人/監(jiān)理人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海上測風塔的資料見附圖。
(7)其他相關
- 按招標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中標人施工且與本標段工程密切相關的其它標段工程遺留與配合工作。
- 配合招標人完成相關課題研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 本工程質量應符合招標人工程創(chuàng)優(yōu)的程序和要求,滿足國家優(yōu)質工程獎驗評標準。建筑、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單位工程合格率達100%。投標人應根據(jù)招標人要求編制創(chuàng)優(yōu)實施方案,并按照創(chuàng)優(yōu)要求開展施工,配合招標人完成工程創(chuàng)優(yōu)過程中所涉及到的(不限于)資料/檔案整理、現(xiàn)場檢查、成果申報(如科技報獎、QC小組報獎、工法申報)等工作內容。招標人鼓勵投標人提出更高的質量標準,并在工程中實施。各投標人投標時必須明確達到優(yōu)質成品的目標、指標和措施等內容。
- 提供施工期交通船供監(jiān)理、招標人使用,投標人負責船舶的正常運營管理,交由招標人進行調配、調度管理,具體要求見工程量清單。
- 提供施工期海上臨時通訊保障,確保施工現(xiàn)場信號覆蓋。
- 現(xiàn)場投標人必須配合招標人及相關承包人在所有施工船舶上安裝視頻設備,并按招標人指示提供設備安裝便利條件,攝像頭安裝的位置及數(shù)量必須清楚的展示現(xiàn)場的船舶、人員、施工過程等現(xiàn)場狀態(tài),并將現(xiàn)場視頻實時傳輸至招標人移動設備(投標人提供視頻實時查看軟件),保證畫面清晰、流暢,以便招標人隨時掌握現(xiàn)場情況。
- 風機安裝完成后投標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制作相關的設備標識牌、海纜標識牌、安全標識牌、操作標識牌等所有標識,并由投標人在基礎平臺上指定位置進行安裝,產(chǎn)生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 投標前投標人須充分考慮現(xiàn)場自然條件及變化趨勢,若實際施工期間因現(xiàn)場水深等自然條件與招標時有所變化,所產(chǎn)生相關風險及費用由投標人應綜合考慮。
- 投標人須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進度與招標人的工程進度計劃要求的吻合情況,綜合考慮現(xiàn)場工作面的開設數(shù)量,所增加的人員、船機、輔助措施等費用由承包人綜合考慮。
- 招標人有權派駐監(jiān)造單位對鋼結構制作等進行駐場監(jiān)造,投標人須無條件進行配合,并為監(jiān)造單位辦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條件。監(jiān)造內容及方式執(zhí)行《海上風電工程設備監(jiān)理大綱》,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 施工船舶需要滿足海事部門相關規(guī)定,禁止使用平板駁帶履帶吊等類似船只進場施工。
- 主體施工相關手續(xù)的辦理以及施工期各類阻工的協(xié)調,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項目歷次質量監(jiān)檢費用等,相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
- 本標段內施工期臨時航標工程相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招標人不另行支付。
- 按招標人要求組織召開施工方案和相關專題評審會(如有)。
- 缺陷責任期內風機周邊地形及海纜沖刷監(jiān)測由安全監(jiān)測承包單位負責,基于監(jiān)測結果所需的保護處理工作由本標段投標人負責。
- 投標人根據(jù)招標人要求搜集、整理施工現(xiàn)場相關實時數(shù)據(jù),并負責上傳至招標人施工管理系統(tǒng),投標人無條件配合。
- 投標人要遵守招標人的相關工程管理制度、規(guī)定,履行相應責任。
- 招標文件中未明確規(guī)定但在實際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本合同投標人完成。
- 按照國家及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負責組織對本工程所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召開專家論證會,并根據(jù)專家論證結論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 招標人有權根據(jù)實際工期和地質條件等情況調整本標段對應的風機基礎數(shù)量,最終施工機位數(shù)原則上不少于30臺,不多于40臺。
- 本工程要求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礎施工及風機安裝調試工作,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需單獨編制本項目的施工工期保障方案專題報告。
2.施工輔助設施項目及其工作內容
投標人應負責本技術條款第2章中施工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電、施工供風、施工通信、照明系統(tǒng),臨時生產(chǎn)管理和生活設施,各類倉庫及堆儲安裝場地,加工修配企業(yè),施工期環(huán)境保護設施,施工期安全觀測,安全防護設施等,并負責由招標人提供的公用設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維護。
投標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施工保障、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水上水下活動許可等一切施工手續(xù)文件,施工期間相關主管部門的協(xié)調以及主管部門要求的相應措施的落實。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門要求或相關規(guī)范要求負責施工期對船機設備、設施進行警戒、布設航標警示系統(tǒng)等工作,負責配合開展各階段質量監(jiān)督檢查及形象進度迎檢等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chǎn)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或以上)或海洋石油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具有至少一項海上風電項目風機基礎及風機安裝工程業(yè)績,或海上風電項目風機基礎業(yè)績以及風機安裝工程業(yè)績各一項,并提供相關合同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或竣工驗收報告;
3.2.3 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xiàn)場管理經(jīng)驗;同時必須為投標單位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jīng)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本單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6月3日09時起至2020年6月8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30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