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腳手架搭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1項目概況
1.1.1項目簡述
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總裝機容量均為2×135MW火力發(fā)電機組,配套單臺鍋爐額定蒸發(fā)量440T/h。根據公司兩地2023年機組檢修計劃以及突發(fā)設備搶修工作和唐湖分公司#1#2鍋爐2023年內部檢驗工作需要,現(xiàn)場高空作業(yè)需要的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工作,需委托具有腳手架搭設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擬將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腳手架搭設項目工程進行集中公開招標。
1.1.2發(fā)包人相關信息
序號 |
委托電站名稱 |
實施地點 |
距省會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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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
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寧張公路70號 |
3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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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縣西海鎮(zhèn)原二二一廠一分廠 |
10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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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
1.2.1招標范圍:本工程項目內容包括甲方兩地2023年機組檢修計劃以及突發(fā)設備搶修工作和唐湖分公司#1#2鍋爐2023年內部檢驗工作需要的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工作。
1.2.2主要工作內容
(1)#1#2鍋爐爐膛內腳手架:①、緊靠四面水冷壁(單邊長度9.6米)方形組合腳手架,腳手架上工作面通道寬度1.5米,高度自鍋爐標高4.5米-36米;②、過熱器管排及高溫再熱器管排雙排架,腳手架長寬高9.6m×0.8m×7m;③、緊靠低溫再熱器管排雙排架,腳手架長寬高9.6m×2m×8m。
(2)#1#2鍋爐爐頂,汽包、高過高再管排聯(lián)箱區(qū)域檢驗部位隨空間情況搭設爬梯型腳手架,鍋爐外0米層、4.5米層、9米層、16米層、22米層、25米層、31米層檢驗部位搭設小型腳手架。
(3)#1#2鍋爐范圍壓力管道,含主蒸汽管道、給水管道、再熱蒸汽管道的檢驗部位搭設小型腳手架。
初步搭設腳手架的工作內容與工作量,根據上述青海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出具的鍋爐內部檢驗方案執(zhí)行,若出現(xiàn)檢驗發(fā)現(xiàn)問題缺陷需擴大檢驗范圍的情況,增加的腳手架搭設工作量根據鍋爐檢驗員給出的要求執(zhí)行后計入總量。
(4)甲方兩地#1#2機組設備檢修和設備搶修工作所需的腳手架搭設與拆除。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項目實施地點:
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址位于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寧張公路70號,南距省會西寧市35km。青海寧北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廠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西海鎮(zhèn)原221廠一分廠。東南距省會西寧市100km。
1.2.3.2項目工期:
雙方簽定本項目合同,乙方辦理完成各項外委承包商入場施工手續(xù)后開工,甲方兩地機組檢修、設備搶修工作產生的零星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工期等要求,按所在專業(yè)負責人給出的指令執(zhí)行,原則上控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唐湖分公司#1#2鍋爐2023年內檢腳手架2023年6月1日開始搭設,單臺鍋爐內檢腳手架搭設工期10天,搭設完成后,待打磨、檢驗與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工作完成后拆除腳手架,單臺鍋爐內檢范圍腳手架拆除工期10天,至拆除完畢控制在2023年8月28日前完成。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的企業(yè)。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管理人員的資格
(1)項目經理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2)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腳手架搭設工程的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