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灣熱電廠2023年超低排放脫硫除塵脫硝設備委托運行、維護外委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公司上灣熱電廠2023年超低排放脫硫除塵脫硝設備委托運行、維護外委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上灣熱電廠,項目單位為: 上灣熱電廠,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 .1項目概況: 上灣熱電廠位于內蒙古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zhèn);2×150 MW 東方鍋爐(集團)有限公司設計生產的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并配套2×150MW凝汽式汽輪發(fā)電機組,#1、#2機組分別于2009年10月和12月投入商業(yè)運行。采取爐內噴鈣,項目共設兩座鋼制石灰石粉倉,兩座分別布置在兩臺鍋爐兩側,每個石灰石庫有效容積300噸;脫硝系統(tǒng)采用尿素脫硝,2018年11月改造完畢,投入運行。2020年12月2號爐脫硫除塵超低改造完畢,爐外半干法脫硫系統(tǒng)投入運行,1號爐2021年10月超低改造完畢。1、2爐除塵器兩側各設置一個鋼制生石灰粉倉、消石灰倉,每個生石灰倉有效容積120噸,消石灰倉有效容積200噸。
2.1.2 招標范圍:
(1)在確保安全、經濟、環(huán)保指標達標排放的情況下,負責上灣熱電廠兩臺鍋爐、輸灰、除塵、脫硫、脫硝(尿素溶液制備)系統(tǒng)運行、維護工作,以及所在范圍內所有設備的啟停、監(jiān)視、調整、檢查、巡檢、試驗和定期切換工作,服從值長調度命令,保證系統(tǒng)的安全、經濟、環(huán)保、穩(wěn)定運行。
(2)設備日常巡檢。設備消缺、搶修。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包括定期進行的各項檢查、各項試驗、定期維護保養(yǎng))。
(3)負責運行區(qū)域的其他相關工作。具體工作范圍內容見技術規(guī)范描述。
2.1.3服務期:3年,自2023年 11 月 15日至2026年 11月15 日,合同每年分別簽訂,1年期滿,評價合格,續(xù)簽合同。
2.1.4服務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真上灣熱電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0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脫硫系統(tǒng)設備(或除塵系統(tǒng)設備或脫硝系統(tǒng)設備)運行與維護(或運行與檢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已完成維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維護服務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脫硫系統(tǒng)設備(或除塵系統(tǒng)設備或脫硝系統(tǒng)設備)運行與維護(或運行與檢修)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15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