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李家峽水電站位于青海省尖扎縣與化隆縣交界處的黃河干流李家峽河谷中段,電站壩面所處海拔高度為2185米,裝有5臺單機容量為400MW的混流式水輪發(fā)電機組。生產區(qū)(大壩廠房)距辦公生活區(qū)(坎布拉鎮(zhèn)牛灘大街)約5公里左右。
電站所轄區(qū)域按功能劃分為生產區(qū)域、辦公生活區(qū)域和相關配套服務設施三大部分。因管控工作的需要,現需站區(qū)內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以此選擇服務受托人。
交通條件:電站距省會西寧市距離110公里,全程高速;距電站最近的機場是西寧曹家堡機場,機場距西寧市區(qū)38公里;距屬地尖扎縣城區(qū)30公里。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電站生產、辦公生活區(qū)域樓宇內外、廠區(qū)內地面、路面保潔及垃圾清運(處理)、掃雪除冰清積水;辦公區(qū)會議服務、丹霞公寓客房服務、活動中心管理服務;水電暖設施運行及維護;污水系統(tǒng)運行維護及污水(淤泥、化糞)清運(處理);站區(qū)(含進廠公路兩側、消防隊、船務樓后綠植區(qū))綠化養(yǎng)護;生產、辦公生活區(qū)生活垃圾清運處理、窗玻璃清洗等相關物業(yè)管理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1)生產、辦公生活區(qū)域樓宇內外、廠區(qū)內地面、路面保潔及垃圾清運(處理)、掃雪除冰清積水;
(2)辦公區(qū)會議服務、丹霞公寓客房服務、活動中心管理服務;
(3)水、電、暖、構(建)筑物等設備設施運行、維護;
(4)污水系統(tǒng)運行、維護及污水(淤泥、化糞)清運(處理);
(5)站區(qū)(含進廠公路兩側、消防隊、船務樓后綠植區(qū))綠化養(yǎng)護;
(6)生產、辦公生活區(qū)生活垃圾清運處理、窗玻璃清洗。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服務期限
1.2.3.1實施地點:李家峽發(fā)電分公司所轄生產、辦公生活區(qū)域,進廠道路等處。
1.2.3.2項目服務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三個年度(36個月)。(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對該年度的合同履約評估考核,評估考核合格后方可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當評估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不再與受托人續(xù)簽合同,且約定的36個月服務期限將自動終止,且委托人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且委托人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每年度合同期限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并具有物業(yè)服務企業(yè)AA級及以上信用等級。
1.4.2本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所有內容不得轉讓和分包。
1.4.3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財務狀況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tài)。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1.4.5主要人員資格
1、項目經理: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文件;
2、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文件;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1個(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企業(yè)或機構物業(yè)管理服務方面的合同業(yè)績(須附合同復印件,復印件中須能夠反映合同期限、合同總金額、具體的服務內容等相關事項)。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7.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