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項目場址位于廣東省汕頭市東南面海域,《廣東省海上風電發(fā)展規(guī)劃(2017—2030年)(修編)》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六范圍內,場址最近端距離陸岸72km,最遠端距離陸岸160km,水深15-50米之間,本標段對應容量為400萬千瓦。
場址坐標范圍見下表:
場址名稱 |
規(guī)劃容量(萬kW) |
角點 |
經(jīng)度 |
緯度 |
場址六-1 |
100 |
1 |
117°24'17.577"E |
22°59'59.018"N |
2 |
117°40'57.021"E |
22°49'46.892"N |
||
3 |
117°39'58.537"E |
22°49'04.822"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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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7°23'17.484"E |
22°59'17.83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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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址六-2 |
100 |
1 |
117°20'45.547"E |
22°57'33.651"N |
2 |
117°21'47.362"E |
22°58'16.048"N |
||
3 |
117°38'00.055"E |
22°48'20.59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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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7°36'59.766"E |
22°47'37.36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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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址六-3 |
100 |
1 |
117°18'13.920"E |
22°55'49.593"N |
2 |
117°19'15.464"E |
22°56'31.839"N |
||
3 |
117°35'04.725"E |
22°46'51.00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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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7°33'54.386"E |
22°46'14.252"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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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址六-4 |
100 |
1 |
117°16'43.874"E |
22°54'47.757"N |
2 |
117°32'19.936"E |
22°45'15.25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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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7°31'06.007"E |
22°44'37.14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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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7°15'39.600"E |
22°54'03.600"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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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400 |
|
|
|
工程規(guī)模:建設1座海上固定式測風塔(海平面以上130米高度)和2套漂浮式激光雷達海上測風塔(浮標體+激光雷達測風儀器)。
工期要求:
固定式測風塔工期要求: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立塔,開始測風,測風2周年;合同簽訂之日起42個月內完成招標范圍內全部工作。
漂浮式測風塔工期要求: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第一套漂浮式測風塔的安裝調試工作并開始測風,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完成第二套漂浮式測風塔儀器安裝調試工作并開始測風;每套測風塔均測風2周年;合同簽訂之日起39個月內完成招標范圍內全部工作。
投標人根據(jù)現(xiàn)場踏勘及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保證足夠的施工作業(yè)面,并滿足招標人要求。
質量目標: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并達到國家和行業(yè)頒布的現(xiàn)行標準。
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
固定式測風塔:在區(qū)域范圍內建設一座海上固定式測風塔(海平面以上130米高度)。主要范圍包括測風塔的基礎、平臺、塔架、觀測設備(測風與海浪、海流、水深、水溫、鹽度等海洋水文參數(shù)基礎測量裝置)、附屬設備及安全、滿足本海域通航安全要求的警示系統(tǒng)等的設計、采購、運輸、安裝、調試、施工、2個完整運行周年運維、運營期風資源數(shù)據(jù)采集與分析、拆除等全部工作內容以及本項目審批所需要的海域使用權證書、海上通航安全影響論證與評估報告、海洋工程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軍事同意意見函等一切建設所必要的行政與技術監(jiān)督批文。
漂浮式測風塔:在區(qū)域范圍內安裝兩套(臺)海上漂浮式激光雷達測風裝置及相關服務。主要范圍包括漂浮式測風塔的的設計、采購、制造、運輸、施工等工作;2個完整運行周年運維、運營期風資源數(shù)據(jù)采集與分析、拆除等全部工作內容以及本項目審批所需要的測風塔勘察(如有)、通航安全評估、海域使用、環(huán)評、航標設計等相關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辦理海事、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軍事等部門的相關施工許可手續(xù)或支持性文件并承擔費用。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粵東近海深水場址六海上風電場項目測風塔EPC工程一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jīng)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jīng)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行業(yè)(風力發(fā)電)設計甲級資質,同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甲級資質。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須有一個及以上海上測風塔EPC項目(漂浮式或固定式)的合同業(yè)績,需附合同業(yè)績掃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頁、主要內容頁、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所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附證書掃描件)。
3.2.4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5月11日9:00起至2021年5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