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電 露天煤礦生產剝離工程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3-085)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
1. 招標條件
北方魏家峁煤電 露天煤礦生產剝離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魏家峁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準格爾旗魏家峁鎮(zhèn)內, 地形標高海拔標高1058m~1331m。年平均氣溫5.0℃~7.8℃,最高氣溫39.50℃,最低氣溫-36.6℃。風速一般為16m/s~20m/s,年最大風速40m/s。礦區(qū)交通便利,露天礦田北鄰薛(家灣)——萬(家寨)公路,距準格爾旗政府所在地薛家灣鎮(zhèn)49km,該鎮(zhèn)距呼和浩特市118km,距東勝區(qū)142km,經萬家寨至太原269km。一期產能600萬噸/年,二期產能1200萬噸/年。
2.2招標范圍:投標人需完成魏家峁露天煤礦生產所需的剝離地表土方及巖石,工程量990萬立方米;需完成征拆兩個社333.6公頃用地及不少于240公頃生產用地手續(xù)辦理的輔助服務。
輔助服務是指投標人獲得煤電公司授權或委托需承擔完成征拆及用地手續(xù)辦理過程中的具體事項。輔助服務完成作為本次剝離工程開始實施的前置條件,即輔助服務15個月內完成,則剝離工程開始實施。輔助服務15個月內未完成,則合同終止。
輔助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在煤電公司的主導下,委托辦理本次招標生產規(guī)劃用地范圍內的征地公告、土地及附著物清點以及清理工作;辦理林地、草地、文物、采礦用地等審批手續(xù);辦理道路、供排水管線、供電線路等移設工作。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
2.3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月內完成輔助服務后,開始計算施工工期,施工工期6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并取得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4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六年內不少于1份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露天煤礦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或單項合同工程量50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露天煤礦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